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在秦岭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 )。
A、围河(湖)造田,违规修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存放物料
B、擅自搭建设置旅游、渔业设施
C、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D、禁止其他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3-07-26 01:11:00
A、围河(湖)造田,违规修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存放物料
B、擅自搭建设置旅游、渔业设施
C、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D、禁止其他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