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我市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 )。
A、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B、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C、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D、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
发布时间:2024-09-25 08:15:04
A、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B、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C、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D、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