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
A、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B、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C、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烟草制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罚款
D、责令关闭,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发布时间:2023-07-26 14: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