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要求是
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B、必须用中文显示标示
C、药品商品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申报批准
D、必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E、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发布时间:2023-07-25 00:57:19
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B、必须用中文显示标示
C、药品商品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申报批准
D、必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E、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