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的规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在未成年人节目播出过程中,应当至少每隔( )在显著位置发送易于辨认的休息提示信息。 A、15分钟B、30 分钟C、45分钟D、60分钟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