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修志工作完成后,统一销毁。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4 2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