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按照“违章就是隐患”的原则,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详见附件﹣3),对监理有违章应发现未发现和有违章不制止、不报告、不记录的行为,认定为()、()、()不履责,按类严重违章处理,并责成建管单位采取更换监理人员、对有关人员重新履行准入程序等措施。
A、监理单位
B、监理经理
C、监理项目部
D、监理人员
发布时间:2023-08-08 22:11:29
A、监理单位
B、监理经理
C、监理项目部
D、监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