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A、县级以上B、市级以上C、省级以上 发布时间:2023-09-01 09: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