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检申请应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A、保质期B、食用方法C、生产许可证编号D、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发布时间:2023-09-22 09: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