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民企业本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5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该企业本年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A、486B、476C、496D、484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