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履行防务职责,是中国政府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
A、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
B、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0月1日
C、1997年8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
发布时间:2023-08-10 12:06:19
A、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
B、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0月1日
C、1997年8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