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A、10B、15C、5 有色金属 发布时间:2023-08-09 16: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