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下列()行为,可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转移、隐匿资金、财产
B、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C、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D、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E、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发布时间:2023-08-22 10:00:39
A、转移、隐匿资金、财产
B、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C、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D、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E、事故发生后逃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