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B、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C、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资产、会计的有关规定;
D、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02 09:00:04
A、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B、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C、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资产、会计的有关规定;
D、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