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发布时间:2023-09-09 10: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