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州、市(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报告之日起(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A、10B、15C、30D、45 发布时间:2023-07-25 05: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