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A、心理健康B、身体健康C、人格尊严 发布时间:2023-07-26 12: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