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A、国务院有关部门
B、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
D、乡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5 23:22:57
A、国务院有关部门
B、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
D、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