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 2B、 5C、 1D、 10 发布时间:2023-07-24 19: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