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召开了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本次大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该选举办法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大会主席团依法提名一人,如果没有代表十人联名提出候选人,即进行等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即通过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一人,进行等额选举。”大会进入选举阶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均只有一位候选人,所以实行等额选举,都顺利当选。但在选举法院、检察院“两长”时,都
A、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完全一致
B、该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当选合法有效,县人民检察院院长的当选应当认定无效
C、该县本次选举应当认定无效
D、该县本次选举有效
发布时间:2023-07-25 17: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