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公开举行: 、 、 。( )
A、决策承办单位介绍决策草案、依据和有关情况;
B、听证参加人陈述意见,进行询问、质证和辩论,必要时可以由决策承办单位或者有关专家进行解释说明;
C、听证参加人确认听证会记录并签字;
D、公布听证会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6:11:30
A、决策承办单位介绍决策草案、依据和有关情况;
B、听证参加人陈述意见,进行询问、质证和辩论,必要时可以由决策承办单位或者有关专家进行解释说明;
C、听证参加人确认听证会记录并签字;
D、公布听证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