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荐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荐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5 18:24:42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荐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