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第九十四条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3-07-26 00: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