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 ) ”的原则,将发生转包、 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等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 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 ) ”的原则,将发生转包、 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等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 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发布时间:2024-05-16 17:20:27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 ) ”的原则,将发生转包、 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等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 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