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应给予的处罚中,下列哪项不包括在内( )
A、责令停产,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
B、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C、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千元以下罚款
D、吊销卫生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07-26 08:36:52
A、责令停产,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
B、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C、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千元以下罚款
D、吊销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