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原为A公司的业务员,2017年被公司解聘,2018年10月,李某利用其自己配制的钥匙盗取公司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两份。同月,李某使用该空白合同书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购买价值200万元的棉纱一批,货到付款。该合同订立后,B公司积极组织货源,并发函给A公司询问有关事宜。A公司答复称其不知道该合同,并要求B公司不要发货。B公司接到A公司的答复后,认为与A公司的合同有效,并按合同约定交货,但A公司拒绝接受,双方引起纠纷。关于该案代理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李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
C、李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D、李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发布时间:2024-11-06 20: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