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收到了王某提交的请求责令某村的村委会公开村务的申请书,市政府在调查核实后作出《责令公布村务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某村委员会,本机关受理了你村村民王某提出的《责令公布村务申请书》。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依法向王某公布有关村务信息,特此通知。”并于同日向该村村委会进行了送达。市政府认为其已履行了法定职责。但至本案庭审时,村委会并未就王某申请事项向其公开。王某遂以市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履行责令村委会公开村务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及时履行责令村委会
A、该市政府发出《责令公布村务通知书》已经全面履行了其法定职责
B、该市政府虽发出了《责令公布村务通知书》,但实际上也未全面履行其法定职责
C、王某作为该村村民,在村委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D、某市政府在履行责令职责时,不应仅限于作出并送达责令通知,还应限定公开的合理期限并应跟进监督村委会对责令通知的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4 19: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