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探矿权新立和延续登记有效期每次为()年。采矿权有效期按评审备案资源储量规模大小核定登记最长有效期,资源储量大型及以上的为()年、中型的为()年、小型的为()年。 A、5、30、20、10B、10、30、20、10C、5、10、20、30 发布时间:2023-07-25 2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