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开展以实现现代化同步、 为目标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建设。”(多选) A、公共服务同质B、法治保障同权C、精神家园同建D、社会和谐同创 发布时间:2024-05-10 10: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