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户未回复的,视为同意接收。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5 22: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