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明确,适用范围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 )等粮食安全保障活动。①生产②储备③流通④监管⑤应急 A、①②③B、①②③④C、①②③⑤D、①②③④⑤ 发布时间:2023-07-26 12: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