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并向原办理机关递交复查(复核)申请书的,原办理机关在收到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递交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书、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佐证材料等一并移送复查(复核)机关。 A、5B、15C、20D、30 发布时间:2023-07-26 05: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