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事故现场有关报告后,应当于( )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3小时B、2小时C、1小时D、30min" 发布时间:2024-06-20 11: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