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A、不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理、处分、罢免、撤换要求,或者随意扩散、传播。
B、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
C、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
D、其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4-12-25 22:00:16
A、不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理、处分、罢免、撤换要求,或者随意扩散、传播。
B、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
C、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
D、其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