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应定期将已收集、积累并经过整理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向档案部门提交归档,归档时间最迟不能超过电子文件形成后的( )。 A、第2年1月B、第1年6月C、第1年年底D、第2年6月 发布时间:2024-05-29 20: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