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提出指导性或者纠正性意见的,原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提出指导性或者纠正性意见的,原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发布时间:2024-05-30 11: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