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银行与乙银行签订一笔贷款转让协议,由甲银行将其本金为1000万元、年利率为10%、贷款期限为9年的组合贷款出售给乙银行,售价为990万元。双方约定,由甲银行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万元,实际贷款损失超过担保金额的部分由乙银行承担。转移日,该笔贷款(包括担保)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担保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甲银行没有保留对该笔贷款的管理服务权。应当按照甲银行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甲银行确认的贷款处置损益为( )万元。
A、1000
B、110
C、900
D、300
发布时间:2023-07-25 21: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