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不超过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给予稳岗补贴。 A、20%B、30%C、40%D、50% 发布时间:2023-07-24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