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企业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6 05: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