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 )。 A、连带赔偿责任B、补充责任C、主要责任D、次要责任 发布时间:2024-06-14 16: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