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保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
A、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3-07-25 17:31:25
A、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