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就业创业证》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 )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A、3B、4C、5D、6 发布时间:2024-10-21 1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