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其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A、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B、同时设计C、同时施工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发布时间:2023-09-28 1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