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费率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 A、百分之一B、百分之二C、百分之三D、百分之一点五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