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与保密设施的建设同步进行,报经()审批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保密审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A、地(市)以上保密部门B、县(市)以上保密部门C、地(市)以上公安部门 发布时间:2023-09-22 1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