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A、一年B、180天C、三个月D、30天 配电安规 发布时间:2023-09-20 11: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