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或者漏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的罚款。
A、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3-08-16 21:55:48
A、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