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
B、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C、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D、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E、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发布时间:2023-09-01 09:50:26
A、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
B、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C、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D、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E、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