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以下业务时,应要求客户提供《机构信用代码证》,并通过机构信用代码系统联网核对,在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整登记机构信用代码等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机构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A、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机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
B、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机构客户提供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
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
C、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
D、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机构客户提供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者
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3-08-26 10: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