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A、终身追究制B、离岗追究制C、过错追究制D、失职追究制 黔南普法 发布时间:2023-08-25 18:32:03